省妇联召开十三届六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29名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0月8日,青海省妇联十三届六次执委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妇联十二届七次会议精神,选举产生了29名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替增补了5名青海省妇联第十三届执委。
青海省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29名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代表9名,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20名,来自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法律、社会组织、基层一线等。她们将代表全省296万妇女,出席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会议强调,各位代表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等相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掌握妇联工作的基本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基层中去,到妇女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妇联干部、妇女群众意见建议,为在会议期间履行职责,做好充分准备,当好“代言者”“传播者"“先行者”。